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产品及用途、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模式均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发动机业务和工业级电子科技类产品业务。
公司多缸小缸径柴油发动机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头羊,基本的产品包括车用柴油发动机和非道路柴油发动机。公司生产的DEV系列车用柴油发动机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升功率、升扭矩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尾气排放已达到国六法规排放标准,可匹配轻卡、中卡、轻客、皮卡、乘用车、自卸、重卡等车型,能够有效满足对应车型的动力性、经济性、环保性、舒适性等多样化需求;公司生产的YN、DEF系列非道路柴油发动机尾气排放已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法规排放标准,其中,YN经典动力系列适配经济型车型,DEF高端动力系列适配中高端车型,具有动力强劲、油耗低、噪音低、可靠性好的特点,目前配套产品主要有叉车、拖拉机、装载机、挖掘机、旋耕机和收割机及发电机组等。目前公司产品已在国内主要汽车企业和非道路车企的畅销车型上实现搭载销售,市场地位稳居前列。
全资子公司铭特科技主要是做各类工业级电子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工业级电子设备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工业级电子科技类产品普遍的应用于多个行业领域,以行业划分为加油(气)机行业、汽车电子行业、新能源充电桩行业、自助终端支付及新零售行业等几大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出现重大变化,采购、生产、销售体系相对完整,业务较集中,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即:公司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结合产品库存,下达销售需求计划,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采购部门依据生产部门提供的生产订单,编制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分批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各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生产产品,最后由销售部门完成产品营销售卖及服务。
在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蓝牌轻卡标载化、治超趋严等因素的影响下,将会对商用车的市场结构产生深刻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响应行业发展和消费场景变化趋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同步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布局和开发,加强完善公司产品谱系和市场布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依托子公司铭特科技在工业级电子科技类产品领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领先的电子技术,进一步开拓原有工业级电子科技类产品国内外市场,并加大向新零售及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方向进行战略转型,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从2020年国内多缸柴油机企业销量发展形势来看,销量前十家企业共销售柴油机423.49万台,占柴油机累计销售总量的79.16%,行业集中度依然较高。同时商用车企业自配量上升,合资厂家依靠发动机产品成熟、质量稳定、可靠性强等优势,占据了一部分中小缸径柴油机市场,独立的发动机生产公司竞争环境日益激烈。随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和排放标准持续提升,特别是国六排放法规的全面实施,环保高效柴油机匹配高端商用车的模式必将成为未来的主要流行趋势,柴油机市场占有率正在慢慢地向少数规模大、技术资金实力较强的企业集中。
柴油发动机行业作为汽车行业重要的配套产业,其周期性与汽车行业运行周期紧密关联。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522.5万辆、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04%和1.88%,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随着汽车产业的回暖,柴油机销量出现明显回升,报告期累计销量534.96万台,同比增长19.70%。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多缸小缸径柴油机生产企业之一,近年来柴油机的产销量一直位居市场前列,深受客户信赖,已形成了品牌集群效应。报告期内公司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同时开展以“科学技术创新、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为主线的变革,打造“互联网+标准化生产”的模式,推进智能工厂建设,进一步加快提升产品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双双稳步提升。
公司工业级电子科技类产品业务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随着我们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逐步扩大,应用领域持续拓展,技术创新体系更完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前景广阔,公司充分的利用在物联网技术、无感支付技术、安全加密认证技术、防爆认证、工业环境可靠设计及机电一体化整体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工业级电子科技类产品,创造新的产品体系。公司紧抓汽车电子和新零售行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新机遇,积极向新零售及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方向进行战略转型,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工业级电子科技类产品设备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在应用于室外的工业级电子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其工业级电子科技类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国家的经济韧性强劲,经济呈持续恢复的走势,GDP增速达到2.3%,成为全世界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主要下游产业生产经营回到正常状态,房地产投资、汽车产销量等指标逐步回暖,呈现V型走势。随着国六排放标准推迟、新能源补贴政策延续并平缓退坡节奏、“以奖代补”加快淘汰重点国三柴油货车、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减收增值税等措施的不断出台,对于后疫情时代汽车市场的迅速恢复起着强大的助推作用。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522.5万辆、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04%和1.88%,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随着汽车产业的回暖,柴油机销量出现明显回升,报告期累计销量534.96万台,同比增长19.70%。
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考验,公司全体员工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全年目标任务双促进的原则,按照“适应新机制、寻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全价值链体系增值的精益管理”为工作主线,充分的利用现有产能,抓住汽车行业迅速恢复带来的市场机遇,在商用车和工程机械领域持续发力,产销量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2020年,公司累计销售各型发动机613,769台,同比增长45.4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0,874.27万元,同比增长46.94%;总利润23,508.82万元,同比增长3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23.59万元,同比增长21.26%。
产品研发方面:随着行业新一轮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临近,公司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和消费场景的变化趋势,加快产品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继续在车用国六、非道路第四阶段产品研究开发保持较高投入,轻量化、油耗经济性、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各项性能指标持续优化,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市场推广方面:坚持市场导向,巩固存量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增量市场,针对车用国六发动机、非道路第三/四阶段产品的市场推广制定了专项实施计划,产品结构更优化,市场布局逐渐完备。道路领域,公司车用国六发动机整车公告位居四缸柴油发动机企业前列,在主要整车厂实现全覆盖并开始批量供货;非道路领域,公司产品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板块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柴油机第三/四阶段产品在重点厂家也已实现匹配搭载,推广效果显著。
质量提升方面:实施标准化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夯实基础工作,月度召开公司级质量例会扎实推进质量目标,引入行业优质供应商,按照供应商动态管理机制对供应商不断调整优化,实施产品质量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从产品设计、零部件采购、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方面全方面提升产品质量。
降本方面:继续围绕“全价值链体系增值的精益管理”的主线开展各项工作,从产品研制、工艺技术、采购、生产、销售服务以及职能部室等方面全方面开展降本工作,全方面推进财务共享系统建设,强化预算管控,各项费用显著降低。
品牌建设方面:以用户为出发点,持续提升研发、制造和服务能力,重点开展以德威系列为主流产品的品牌宣传、服务宣传及产品推广等工作,德威系列各商品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快速地增长,品牌美誉度、产品影响力持续提升,为云内动力打造商用车高端动力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加油站双层罐改造进入尾声等因素的影响,国内加油站项目建设和改造步伐放缓,加油机市场持续低迷,铭特科技加油机读卡器、电子锁、票据打印机等电子科技类产品的订单减少,盈利水平大幅度降低。为了改变外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局面,铭特科技积极开拓汽车发动机传感器、发动机线束等别的业务,将加油机行业订单一下子就下降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铭特科技2020年度营业收入仍有小幅度的增长。
报告期内,铭特科技开发并完成多种平台的人脸识别支付设备,具有设备快速升级为人脸支付能力的整体解决方案;进军汽车发动机传感器和线年已实现批量销售;新研发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洗卡机,目前已实现小批量销售;进军新零售产业,目前成功研发并销售了智能微厨和外币兑换机系列新产品,其中外币兑换机系列新产品2021年有望成为公司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由公司党委牵头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做好复工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在以保证广大职工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的前提下统筹公司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分级分片对公司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充分的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非消极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了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铭特科技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普瑞泰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增云南云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新设方式增加山东东虹光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到会董事是杨波、代云辉、屠建国、孙灵芝、葛蕴珊、羊亚平、苏红敏。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董事长杨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0年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线年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2020年公司内控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考虑到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阶段性的短期资金需求以及各金融机构存在的申请、审核、审批的业务程序等因素的影响。为确保完成2021年各项经营指标,组织生产经营,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预算的年度计划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申请办理银行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含担保给子公司使用的额度)。具体如下:
(2)2021年的银行总授信额度不超过80亿元,主要是用于银行贷款与其他金融服务。
(3)前述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中包括担保给子公司使用的额度。该额度授权控股子公司使用,子公司每次申办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业务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办理,并需获得本公司董事长出具的相应单项授权委托书。
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决议事项范围内办理年度授信具体事宜。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部门国六排放的要求,保障全资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云内”)国六发动机的需求量,根据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成都云内增资5,000万元,用于成都云内“节能环保高效发动机智能化工厂”生产线的适应性改造和升级。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修订,是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相应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士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2020年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生违反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6月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召集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会议的通知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1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其中,议案6、10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
2、登记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000903 证券简称:云内动力 公告编号:2021-02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动力”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云内”)增资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部门国六排放的要求,保障全资子公司成都云内国六发动机的需求量,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成都云内增资5,000万元,用于成都云内“节能环保高效发动机智能化工厂”生产线的适应性改造和升级。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具体经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柴油机及零配件、发电机组、汽车配件、农业机械配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汽车配件、农业机械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工业自动设备、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模具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1、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部门国六排放的要求,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成都云内“节能环保高效发动机智能化工厂”生产线的适应性改造和升级,能够保障成都云内国六发动机的需求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增资后,成都云内仍受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督导成都云内准确把握市场节奏,在保障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进度,优化财务结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235,851.6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扣除以母公司净利润198,857,064.72元为基数提取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885,706.47元,加上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998,175,268.31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配57,955,429.13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46,569,984.35元。
2021年,根据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综合考虑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含税)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70,800,85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0,458,909股,预计派发现金67,211,968.18元。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0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38,141,999.00元,视同2020年度现金分红。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相匹配的,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营范围原为:柴油机及机组,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系列及其变形机组及零部件,汽车配件,农机配件,科研所需原辅材料的生产、研发、制造、组装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国家限定违禁管控品);电子、通讯、计算机软硬件等智能化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汽车配件,农机配件,配套设备,控制设备,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模具及相关技术,特种油类(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经营)的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柴油机系列及其变形产品、变形机组及零配件、汽车配件、农机配件;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配套产品、控制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柴油机及机组,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系列及其变形机组及零部件,汽车配件,农机配件,科研所需原辅材料的研发、加工、制造、组装与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润滑油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严禁从事转租房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党建入章规范模板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9,192,390.91元,明细如下表: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历史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情况和前瞻性信息,作为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经测算,公司本年度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65.97万元;同时,因考虑到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以及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本年度按照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15.05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经考虑不同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后,公司本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94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响等因素。经测算,公司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37.87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预付款项按预计发生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本期合计计提预付款项坏账准备12.2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对收购深圳市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特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基于评估结果,公司2020年对收购铭特科技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987.15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7,919.24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审众环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审计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在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内按质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94人。
业务信息:中审众环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47,197.3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0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军,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相恒来,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相恒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相恒来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1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本期审计费用以市场询价综合考虑评定,较上期无较大变化。
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
(1)中审众环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恪尽职守,能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中审众环具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中审众环审计独立性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从该项业务中获得不当利益。
(3)中审众环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恪尽职守,能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
(4)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定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前期工作情况等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分,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开展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903 证券简称:云内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7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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